【重要~轉傳台北市社會局訊息】關於長輩們的健保補助

您好,近日應有長者收到健保開始或停止補助之通知,請協助轉傳以下資訊及圖文

臺北市為促進老人健康,辦理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乃採自動比對制(民眾無需提出申請)。因近期內辦理財稅總清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114年2月初寄發「停止補助跟開始補助公文」約3萬份,倘若您收到本公文有疑問,建議可先閱讀下列公文解讀圖。如有更多進一步問題可致電27208889或1999轉1687,謝謝。


 

【113.12.14】景美醫院 佳醫長照社團法人 尾牙餐敘

佳醫長照社團法人與景美醫院於12月10日,在新北市靚點飯店舉辦尾牙餐敘活動。活動由景美醫院莊仕勇院長及法人代表蘇秀鑾總經理帶領基金會及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的同仁們參加。
當天,活動特別感謝蒞臨指導的貴賓,包括賴士葆立法委員、陳雪生立法委員、許巧芯立法委員、王閔生議員、簡書培議員,以及文山區劉哲明區長、當地警察與消防單位長官代表。此外,也誠摯感謝文山區各里里長的熱情參與,共襄盛舉。
會中,由莊仕勇院長率先致詞,向來賓們分享醫院在醫療技術上的卓越成果與未來新技術的規劃展望;接著,蘇秀鑾總經理與溫莉筠主任也向大家介紹佳醫法人長照中心未來長照業務的願景與策略藍圖。
未來,景美醫院與佳醫長照社團法人將與文山區攜手合作,緊密連結產、官、學三方的資源與力量。期待能為地區居民提供更加舒適、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全面提升民眾的福祉。

最高12萬「住宿式服務機構住民補助」 7/1起開始申請

今年第一階段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將於七月一日開放申請,符合補助對象及條件的住民家屬們,可以審視自家情形是否符合申請標準,不要錯失了福利喔。

資訊內容: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112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凡於112年度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及兒少安置等機構,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預計自112年7月1日起受理申請。

衛福部表示長照服務政策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因此政府大力積極推動長照2.0政策,建構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中心的服務體系,讓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朝向「看得見、找得到、用得到、負擔得起」的四大目標邁進。而為減輕機構住民的經濟負擔,自108年起,衛福部即針對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提供專案補助,至110年累計已補助12萬3,503人次;除了前述專案補助外,政府針對經濟弱勢者,如年滿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相關規定,可擇優申請身障住宿照顧費用補助或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補助。截至110年止,住宿式服務機構住民有9成以上皆獲得政府相關補助。

考量各界持續關心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沉重、應提高機構住民補助額度,衛福部經通盤檢討政府的財務負擔能力,就住宿式機構住民之補助進行滾動式調整。凡入住前開7類機構,且經地方政府照管中心進行長照需要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1萬元);另為保障既有住民之權益,既有住民如於111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5,000元)。

衛福部表示,本補助方案皆不設排富規定。民眾如有申請需求或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本方案各縣市服務窗口諮詢,或上衛福部官網查詢申請作業須知。

申請輔助相關資訊請點我

新聞來源:衛生福利部 來源連結

© Copyright - 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
- design by Morcept